根据长春市民政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养老服务业补贴资金的通知》要求,汽开区民政局、财政局对符合申报条件养老机构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吉林瑞德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进行审计。各项2017年度养老服务业补贴资金如下:
一、 一次性建设补贴
我区2017年度符合申报一次性建设补贴养老机构3所,共新增床位747张,共补贴资金共176.7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88.35万元。
3所机构分别为: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倚水佳园,新增床位140张,补贴金额28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17万元。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泰园养老院,新增床位568张,补贴金额113.6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56.8万元。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心苑养老院,新增床位39张,补贴金额35.1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17.55万元。
二、 运营补贴
我区2017年度符合申报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机构共8所,全年运营补贴共47.77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23.885万元。
8所机构分别为:
长春市多恩养老康复中心,1-12月核定人次394人,补贴资金6.525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3.2625万元。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心苑养老院,1-12月核定人次478人,补贴资金5.67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2.84万元。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滨养老院,1-12月核定人次178人,补贴资金1.96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0.98万元。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顺老年公寓,1-12月核定人次204人,补贴资金4.08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2.04万元。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倚水佳园老年养护院,1-12月核定人次249人,补贴资金4.98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2.49万元。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养心苑养老院,1-12月核定人次476人,补贴资金8.485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4.243万元。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敬老院,1-12月核定人次718人,补贴资金13.09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6.545万元。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吉盛大同养老院,1-12月核定人次170人,补贴资金2.98万元,市区1:1匹配后各1.49万元。
三、 困难老人入住机构补贴
我区2017年度符合申报困难老人入住机构补贴共2家,12个月共核实入住自理老人167人,1.67万元;半自理老人45人,0.9万元;不能自理老人60人,1.8万元。 全年共4.37万元。省市区50%:25%:25%匹配后市区各1.0925万元。
以上补贴共计228.84万元,共申请市补贴资金113.32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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