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对困难中小微企业给予房租和水电费补贴的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19 18:54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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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对困难中小微企业给予房租和水电费补贴的工作方案解读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尽快恢复发展,共渡难关。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长府明电〔2022〕14号)文件精神,减轻企业房租水电费负担。对受疫情影响面临经营困难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元、500元的房租补贴和500元、300元的水电费补贴,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对租户减租、免租、缓租。
  一、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
  汽开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尽快恢复发展,共渡难关。
  二、制定的依据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长府明电〔2022〕14号)。
  三、设定的主要制度及情况说明
  (一)房屋租赁补贴
  申领范围:在我区实际纳税、承租非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满足以下条件: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期间有实际纳税,且2022年3月1日至5月15日期间发生承租费用。
  补贴标准: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助1000元∕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补助500元∕户。
  申领时需准备以下资料:申请书(汽开区提供统一制式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房租支付凭证复印件,纳税凭证复印件。
  (二)水电费补贴
  申领范围:在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持有营业执照、实际经营中缴纳水电费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满足以下条件:2022年5月1日前在长登记注册,且2022年3月1日至5月15日期间发生水电费支出。
  补贴标准: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助500元∕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补助300元∕户。
  申领时需准备以下资料:申请书(汽开区提供统一制式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水电费交缴凭证复印件。
  上述房租和水电费补贴,均由企业(个体业主)向经营地所在社区提出申报。由社区初审、街道审批,即可兑现。
  申报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