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7-07 15:21来源: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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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21年6月25日9时30分召开吉林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王淑英介绍《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省司法厅副厅长林松、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副局长金军一同回答记者提问。法治日报、劳动新闻、吉林日报、吉林广播电视台、中国吉林网等15家媒体17名记者参会。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贾鹏锋主持了本场发布会。
  贾鹏锋: 
  各位记者: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省市场监管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实施方案》,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市场监管厅副厅长王淑英女士,她将向大家介绍《方案》有关情况,参加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司法厅副厅长林松先生、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副局长金军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记者提问,请各媒体给予充分关注。
  首先请王淑英副厅长介绍情况。
  王淑英: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新闻界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对“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视和关注,同时也感谢大家多年来对我省市场监管工作特别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关心和支持!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是对《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解读发布。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方案》的有关情况和内容。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要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行为,继续大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今年6月2日召开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上,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5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6月3日正式公布,确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既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对商事制度改革的一次升华。从我省乃至全国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的效果看,市场主体办证难问题得到缓解,企业感受度明显提升,创新创业活力有效释放,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积累了许多成熟经验。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安排部署,使改革更适应我省情况,真正落地见效,我们起草了贯彻落实方案,对国务院文件进行了一系列细化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了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主要内容及亮点
  《方案》主要分为总体要求、改革内容、工作要求三部分内容。主要亮点集中在改革内容部分,对国务院《通知》进行了细化,落实了相关部门任务,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要求。
  (一)进一步丰富和细化改革内容。对于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这4种改革方式逐一细化、明确改革后的具体办法方式和监管措施,提出了我们省的落实意见,对于改为备案的事项,要求原则上均应在2022年底前纳入吉林省“多证合一”改革范围,简化备案要素,强化信息共享,确保企业设立登记与备案同步完成,减少企业在各部门间奔波往返。

 

  (二)进一步厘清“证”“照”关系。规范经营范围与经营许可的衔接。明确了从2021年7月1日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引导和服务企业使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办理登记。对于许可经营事项,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三)进一步加强改革系统集成。以系统集成思维深化“证照分离”改革,2021年底前在省内部分地区试点开展企业准营集成服务改革。结合我省实际,依托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对于企业经营范围涉及的多个许可事项,做到“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次办理、一码关联”,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四减”目标,为企业提供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准营集成服务,更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推广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进一步加强经营范围登记与经营许可的衔接。按照国务院和总局要求,拟于7月1日起取消企业个性化申报经营范围,全部采取在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中选择标准条目的方式,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
  (二)全面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托“证照分离”改革信息共享平台,登记注册后将企业信息同步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认领并将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常态化,对企业“无事不扰”。
  (三)定期开展改革情况评估,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改革措施。拟于2021年底前对全省“证照分离”改革情况进行总结通报,2022年底前开展改革中期评估,推广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各位媒体朋友们,以上是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情况的简要介绍。借此机会,希望大家协助我们大力宣传,让相关主管部门,相关市场主体都了解、知道改革措施和做法,形成全社会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同时,也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不断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贾鹏锋: 
  感谢王淑英副厅长。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提问之前请先介绍一下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吉林日报记者:刚才王淑英副厅长在介绍时提到了第一次“证照分离”改革,那么请问本次改革与上一轮改革相比,主要都有哪些变化?谢谢。 
  王淑英:“证照分离”改革我先简单梳理一下,最早探索和试点阶段从2015年开始,开始主要在浦东进行试点。2017年,国务院在试点基础上提出要求在更大范围内推广“证照分离”改革,为了落实这个部署,2018年吉林省先在长春新区进行试点改革。2018年底,国务院要求第一批106项改革全面铺开。刚才您所说到的上次,我理解主要是指2018年底106项改革,吉林省从2018年11月1日起对106项涉企经营许可实施了“证照分离”改革,改革效果非常好。
  去年,国务院主要在自贸区进行改革,我们省没有自贸区,但是我们做好了进一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的准备。国务院在6月3日公布这个《通知》,我们紧锣密鼓进行落实。这次国务院公布了523项,而且国务院是3个清单,中央层面523项,自贸区一个清单,地方设定的行政许可由各地自行梳理一个清单。这次改革与上次106项改革相比,有哪些不同的地方,我来回答一下具体问题。
  一是改革范围更广。上次106项主要涉及24个部门,吉林省主要是94项,从面上是这样的情况。这次改革国家是47个部委,吉林省涉及中省直48个部门,所以范围更大了。从事项来看,上次106项,这次中央层面设定523项,所以范围非常广,事项比较多。事项采取清单管理,按照国务院通知,清单管理是刚性的,非常严肃的,这些事项从全国来讲3张清单,吉林省要纳入2张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所以这是一个重大的区别。
  二是改革力度更大。这次改革仍然采取4种方式,进四扇门,直接取消、由审批改成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以及优化审批服务的,仍然是以上4种方式。4种方式中这次直接取消68项,上次只有2项直接取消,力度比上一次大大增强了。
  目前我们吉林省按照国务院方案的落实,直接取消68项,改成备案的15项,实行告知承诺的39项,国家层面有37项,再加上吉林省地方许可有2项,所以总共是39项。这些占到了全部改革的23%。另外有403项是国家层面的,3项是省级层面的,都属于优化审批服务的方式。所以,我感觉这次改革力度比上一次大很多。
  三是更加注重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这次把发证和发照的部门衔接规定得很明确,系统化集成思维对于老百姓来讲可能只办一件事,但是按照部门分工可能涉及好几个部门,有发照的,有发证的,甚至或发好几个证,怎么办?这次《方案》要求由发照机关将市场主体的信息推送给发证部门,发证部门5日之内认领,办得怎么样互相都要有反馈,而且要纳入发证部门的监管范围。所以,这次《方案》要求就更加注重不同业务系统如何集成,如何协同配套,更方便老百姓办事。
  主要是以上三个方面的区别,回答完毕!
  吉林广播电视台记者:作为全省行证照分离改革的职能部门,省司法厅在“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中如何提供法治保障?谢谢。 
  林松: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自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省司法厅作为改革的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做好法治保障,强化制度建设、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和法治宣传工作,推动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维护法制统一。加快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省司法厅将下大力气协调各个部门,与各相关部门沟通,研究方案,将与本次“证照分离”改革相关法规、规章修改工作与“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行政法规规章修改、废止工作统筹考虑。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纠正有悖于保护民营经济的规范性文件,优化民营企业公平发展环境。完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在讨论决定及起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之前,要求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及社会意见,并在制度设计中予以充分考虑。
  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确保改革有序进行。强化法治保障,对我省设定的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加强审核,确保按照公布的《吉林省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执行,清单之外不得擅自增设限制企业准入的条件。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推动改革举措落实。结合《关于编制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的工作方案》和《关于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工作方案》,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推动各相关部门调整优化工作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引导改革顺利开展。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在各类媒体上进行改革政策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夯实改革的社会群众基础,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
  法治日报记者:本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力度很大,很多事项直接取消或改为备案,那么取消后如何进行监管,才能避免出现风险和监管真空呢?谢谢。 
  王淑英:这次4种方式改革有直接取消,还有审批改成备案,很多同志会认为是不是不审批了?不审批之后按照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事前放低门槛宽进,后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这样的原则。既然不审批了,可能也不监管了,因为按照“四谁”原则,“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可能会产生这样的误认。你提出的问题我觉得特别有针对性,即如何防止我们落实改革过程中出现监管真空。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要从两个层面入手。一是对这次改革要有正确的认识。虽然取消了,虽然改成备案了,看上去不审批了,那么我们到底该不该管?国务院的《通知》要求是应该管的,还有谁主管、谁监管,虽然不审批,但是你是这个领域的主管部门,仍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实践当中有的人认为我不审批,我没发证,我监管就只管发证的企业,没有发证没有审批我就不管它,这是极其错误的认识。这次国务院《通知》中非常明确,不审批,改成备案了,你是这个主管部门,就必须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凡是纳入许可的,发了营业执照之后,他从事这个许可的行为没有办许可证,仍然由发许可的主管部门来管,所以要有正确的认识。虽然方便了、取消了,改成备案了,宽松了,但是仍然坚持加强事中事后的管理,要严管,要有这样的认识。
  具体的做法方面强调四个方面,要有科学、有效的机制,基于正确的认识才能够有效落实、实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市场主体要办事必须领营业执照,后续是否需要许可,由发照部门将信息推送给相关许可部门,吉林省发照部门不完全是市场监管部门。吉林省6个地方采取行政审批改革,专门成立审批局,实施政府审批行为,将发证的市场主体信息推送给监管部门,实现信息归集,便于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文件强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大家不能割裂理解这个原则,我刚才谈的认识主要基于这个原则,仍然要坚持这样的原则来明确监管责任。国务院强调,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过去很多部门出现要管这个行业,通过审批来管,发各种许可,似乎发证就进行监管了,这是不对的,现在证取消了,不批了仍然要管,要杜绝“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
  三是进一步健全监管规则。文件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运用“五化”工作法,针对具体改革事项,逐项细化改革全覆盖落实措施,制定本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确保高质量完成“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
  6月24日省长审议《方案》之后进行强调部署,第一强调要抓紧落实到位,各主管部门要马上连夜研究方案。7月1日之前,务必通知到本系统所有单位,7月1日开始必须不折不扣执行改革要求。凡是已经取消,或改为备案的事项继续审批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一定要严肃问责。这是省长强调的原话。
  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管方法。文件规定,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进常态化部门联合检查。一般领域不需要采取许可的,日常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人员随机产生,检查的事项,检查的企业、检查的对象这两方面是双随机,对事项检查的结果要公开,一般行业领域要按照这个原则开展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我们强调跨部门联合监管。吉林省落实得非常好,国家2019年初部署16个部门开展联合“双随机”监管时,吉林省达到24家,2020年时又扩展到31家参与到双随机联合监管范畴。去年,市场监管总局受国务院委托,对吉林省进行督察检查过程中给予高度肯定,我们的做法,以省政府名义推荐到市场总局,最后报国务院审定进行真抓实干典型激励。我们推荐的是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就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在联合检查方面成效比较明显,得到国务院的激励表扬。重点领域,国家出台了文件,6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会议,到底哪些是重点领域,怎么监管,由重点领域的监管进行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在这样的监管机制下确保“证照分离”改革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劳动新闻记者:这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任务中提出要建立完善涉企经营许可“两张清单”,请问这“两张清单”的制定,需要怎样与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协调推进?谢谢。 
  金军: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实施方案》精神,我省在积极准备,6月24日,省政府常务会通过了我省“证照分离”改革具体实施方案,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省政数局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管单位,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我们将结合全省持续开展的以条线为主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工作,坚持“一盘棋”的原则,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和涉企经营许可“两张清单”建立完善等工作统筹协调、同步推进。
  一是配合省市场监管厅、省司法厅,依托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库,梳理并发布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
  二是指导全省政数系统,根据《吉林省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和《吉林省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库,保障改革政策落实。
  三是协调相关部门保持“两张清单”公布的事项名称等要素与政务服务事项库的对应关系和一致性,确保相关清单统一规范。
  要将两张清单中的事项与吉林省政务服务事项库内容一致,标准一致、要素一致、办理环节一致,避免名称不一致,老百姓办事不方便。以后的“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中,在各级政务大厅,在“吉事办”,把这些工作协调统一起来。谢谢大家!
  守望都市记者:刚才王淑英副厅长提到经营范围规范化,能再详细介绍一下吗,这项举措能为企业带来哪些好处呢?谢谢。 
  王淑英:你这个问题非常好,企业也是非常想知道的。经营范围这次改革非常明确,近来,吉林省率先试点,经营范围怎么能规范化、标准化,与国民经济行业部门一致。用规范的用语来表述,一直在探索。作为市场主体来讲,他想经营的项目并不知道国家行业规范用语是什么,都是想干什么都直接填,他填完之后是否能够和行业对应上,就有很大的麻烦。
  2018年,吉林省采取“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老百姓通过手机、电脑,只要有网就可以登录“e窗通”办理,如果都不一致肯定就对应不上。事项名称如果市场主体是一个叫法,管理部门是一个叫法,就很难进入一体化规范,很难衔接,所以,这次的经营范围规范化就提上日程。我们把一些经营范围按照规范表述列出来,市场主体想经营的项目可以在这里找对应,基本就能看出来,勾选就可以。根据这个我们就知道他想经营这个行业,这个行业涉及到后续谁来许可,哪个部门主管,我们就知道推送给谁。吉林省政数局这些年在数字吉林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很有成效,才使得这一步能够实现。经营范围对市场主体来讲,方便办事,企业直接勾选就可以。对于管理部门来讲也规范化了。
  贾鹏锋: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