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下发,现将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了加强汽开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明确固定资产预算、采购、入库、发放、使用等职责分工,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固定资产配置合理、利用高效、处置规范,促使固定资产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固定资产的范围
1.汽车区财政规定固定资产标准为:指为办公设备、物资,使用年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均为固定资产应登记入帐。
2.依照财政规定,固定资产分为: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文艺体育设备、图书、家具用具及其他类,共计八类。
3.固定资产计价: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并根据固定资产类别的原值、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值5%)确定其折旧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及领用
1.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本着从实际需要出发,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布局、轻重缓急的原则,按照汽开区工作、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财力情况进行规划,贯彻勤俭的方针,逐步解决。
2.购置固定资产要根据实际需求和经费的可能,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各使用部门编报年度购置计划及预算,年度购置计划及预算汇总平衡后,报管委会领导审批后由党政办公室执行采购。
3.使用部门购置固定资产前需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待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党政办公室执行采购。本市采购的固定资产到部门后3天内,外地采购的固定资产到部门后7天内,由使用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对品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办理资产登记、入库和报帐手续。凡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及时办理退、换或赔偿手续。
原始单据主要指合同书、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发货单、统一发票。填写“入库单”之前必须经过验收,并在原始单据(税务发票)上有采购人、验收人、批报人签名。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由汽车区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4.自建(制)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自建(制)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1.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自行使用、移动和调换,未按照规定办理手续,任何人均不得出借或调走固定资产。资产管理人员应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汽车区员工都必须维护和支持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
2.固定资产应经常检查,发现失灵、损坏等情况时,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党政办公室,再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联系相关单位进行维护,安排修理。
3.固定资产的使用,是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以高度重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率,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大力提倡部门之间互通有无,互相协作。贵重设备要实行专管公用、资源共享,提高其利用率。
4.汽车区员工在单位外进行工作,原则上应使用所在单位的设备。如确需使用本单位设备的,应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五、固定资产的处置
1.汽车区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借用、调拨、报损、报废等。各使用部门闲置、多余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变更申请单。对暂时调剂不了的固定资产,要注意保管,保证其完好率。各部门有闲置、多余积压固定资产而不及时报告者,应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
2.调出、转借、正常盘亏、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党政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党政办公室根据相关部门的鉴定意见提出具体建议,上报管委会批准,根据汽车区的处理决定,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固定资产调出、转借、盘亏、注销手续。非正常损失减少的固定资产,由党政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对非正常损失要查明原因,找出责任人,财政局根据相关部门的鉴定意见,提出具体建议,上报管委会批准,有关部门根据管委会的处理决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办理相关的固定资产注销手续。
3.党政办公室、财政局汇同使用部门每年年底对汽车区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每半年对管委会资产进行一次核查,使帐物、帐卡、帐帐保持一致。相关使用部门除每月正常盘点外,应半年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量与帐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市价,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价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入营业外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