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退还公示项目名称为豪邦·缇香名颂(一标段)(1、2、3、5、6、7、8、15、16、18、19、20、21、D1#楼)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尊盛当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长春鸿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并于2024年11月25日完成竣工验收。
2025年4月1日,施工总承包单位为长春鸿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经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该项目未发现农民工欠薪问题,且用工管理资料完备,准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特此公告。(有效期30天)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