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分别为原用途为农用地、未利用地1800元/公顷,原用途为工业用地17000元/公顷。本项目不接受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采购需求: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按要求完成备案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出具报告及备案表,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保护环境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内容,需具有土壤污染全项检测资质和能力保障的技术单位;
4.投标人须具备CMA认证资质,认证范围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基本项目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常规指标;
5、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6、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良好记录;
8、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
9、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11.拒绝列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数据质量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吉环监测字〔2020〕24号)未整改的企业投标。
三、报名时间
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0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
方式:邮件报名(30606628@qq.com)
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PDF格式):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参保人员);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的原件;
3.投标人2018-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
4.投标人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其间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投标人2020年10月至2020年6月其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2018-2020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文件要求:报名提交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2021年7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71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采购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方式:孙女士0431-8150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