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民政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养老服务业补贴资金的通知》要求,汽开区民政局、财政局对符合申报条件养老机构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由长春红岩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人)进行审计。经审核各项2020年度养老服务业补贴资金如下:
一、运营补贴
我区2020年度符合申报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机构共8所,全年实际产生运营补贴共115.83万元。按要求,用省级资金支付39.495万元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后39.50万元),仍需补贴资金76.33万元,市区应1:1匹配38.165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后38.17万元),去除市里历年结余资金6.74万元,市级应匹配31.425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后31.43万元)。8所机构分别为: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心苑养老院,1-12月核定人次724人,补贴资金5.81万元。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顺老年公寓,1-12月核定人次205人,补贴资金3.97万元。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滨养老院,1-12月核定人次173人,补贴资金0.25万元。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敬老院,1-12月核定人次510人,补贴资金10.65万元。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华铱堂老年养护院,1-12月核定人次1,618人,补贴资金27.30万元。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养心苑养老院,1-12月核定人次789人,补贴资金9.37万元。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泰园养老院,1-12月核定人次2,656人,补贴资金37.87万元。
长春市多恩养老康复中心,1-12月核定人次1,381人,补贴资金20.61万元。
特此公示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