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
依据《土地管理法》、《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参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规定,现将投票选定土地收储2019-3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结果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部门在汽开区官网公开发布了关于2019-3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公告,在报名期限内共有5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经报名资质和资格审查,均符合候选条件。
二、项目内共涉及被征收非住宅房屋权利人或主张权利人16户。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多数票选的方式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票选结果一致视为协商一致。房屋征收部门通过逐户送达《选定评估机构权利义务告知书》及《专用选票》,共计发放选票16张,收回有效选票14张。放弃投票或无效选票的视为弃权票。
三、经全程公开、公平、公正地履行票选程序,吉林中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得10张有效选票,超过被征收人总户数的50%以上。依据相关规定以及被征收人投票意愿结果,现确定该公司为土地收储2019-3项目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具备法律效力,已报相关单位部门备案。抽签选定程序依法自行终止。
特此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