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爱卫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2 15:09来源: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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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汽爱卫发〔2023〕1号
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长爱卫发[2023]1号《关于转发<全国爱卫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爱卫会印发了《全国爱卫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各成员单位,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做好2023年本单位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请各成员单位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爱卫指示精神的工作情况、图片资料于1月31日前报汽开区爱卫办。
  汽开区爱卫办邮箱:yjhao521@126.com
  附件:《全国爱卫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 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 (全爱卫发〔2022〕5号)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3 年 1 月29 日

附件:

附件:全国爱卫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