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食品安全简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汽开食安办〔2021〕1号
汽开区各食安委成员单位:
为落实省政府食安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简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就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将信息报送作为重要抓手
食安办将《食品安全简报》作为宣传载体及重要抓手,全面及时总结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客观反映各部门工作实绩。食安办也将开展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工作,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反映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宣传窗口,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二、内容上主题鲜明,将信息报送作为展示平台
各成员单位在重点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典型经验、创新举措、突出问题、工作建议、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和落实党政同责等情况上报的基础上,要紧密结合我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际,重点报送创城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创新举措。
三、制度上强化管理,将信息报送作为工作亮点
(一)突出重点抓关键。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我区近一段时间食品安全的重点工作,也是中心工作、特色工作。报送工作要集中体现“创城工作”,对经验做法、动态信息要作为重点进行报送。
(二)围绕标准抓质量。报送信息需经本单位负责同志审核,把好政治关、内容关和文字关。加强对信息的甄别筛选、分析研判、综合提炼,形成主题鲜明、内容完整、逻辑清晰、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精炼的信息材料。通常每篇信息总字数一般不超过300字。
(三)提高效率抓时效。要切实增强时效意识,保证重要信息在第一时间上报。优先报送重点工作进展、重大成就亮点、重要数据分析等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热点信息。经验专报信息总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
(四)明确要求抓数量。要把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决策的重要手段、展示成效的重要途径、交流情况的重要平台,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成员单位每月要按时报送,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汽开分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区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每月报送应不少于1篇。各单位信息报送及采录情况,将纳入食品安全年度绩效考核参考内容。
四、报送方式
自2021年5月份起,每月18日前报送信息,需提供单位印章或分管领导签字扫描的PDF文档和word文档两种格式,通过邮件形式报送至电子邮箱1198373103@qq.com。电子邮件的“主题”和“附件”名均要注明“xx单位+报送形式(经验简报或工作简报) +标题”,以便查阅和统计。请各单位于5月28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联系人信息填至附件2并报区食安办电子邮箱1198373103@qq.com。
附件:1.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简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人员名单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