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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现场复查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1 09:02来源:汽开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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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山东阳谷祥光生态工业园区、 江苏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复查评估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525号)的要求,将对你园区进行现场复查评估,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刘勇华010)65645390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陈  梅025)85287269

  附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现场复查评估方案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

附件: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现场复查评估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