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开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7-05 16:29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汽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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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GC22000000238731840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长春欧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越野店销售的鱿鱼,购进日期为2022年 6月1 日,经检验鱿鱼镉(以C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二、于 2022 年7月1日对该公司销售的鱿鱼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鱿鱼5公斤,货值人民币 250元,接到检验报告时已全部销售完毕。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开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在购进该批次鱿鱼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开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者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开分局已于 2022年7月4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