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方式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频次 |
时限 |
责任部门 |
1 |
日常监督检查 |
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2)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 |
检查《吉林省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中规定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属地市场监管所根据上一年度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及风险分级相关规定,划分本年度食品经营单位风险等级及监管频次,并落实相关监督检查频次 |
11月底前 |
汽开分局监管三科、东风所、锦程所 |
2 |
专项检查 |
1)重点节令:端午节、建党100周年、中秋节、十一、元旦; 2)重点区域:校园及周边; 3)重点场所:大型商场超市、 农贸市场; 4)重点品种:冷链食品、生鲜肉品、乳制品; |
专项检查重点节令、区域、场所和品种的食品销售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的食品销售行为 |
1至4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联合相关部门对冷链食品销售者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 1 次 |
11月底前 |
汽开分局监管三科、东风所、锦程所 |
3 |
飞行检查 |
1)2020年度其他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销售单位及农业农村部门通报的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 |
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属地监管所根据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销售单位及农业农村部门通报的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销售单位,对其进行全覆盖检查 |
11月底前 |
汽开分局监管三科、东风所、锦程所 |
4 |
“告知承诺制”事后检查 |
以“告知承诺制”形式获证的食品销售单位 |
获证30个工作日内现场检查; |
规定时间内100%全覆盖检查 |
全年 |
汽开分局监管三科、东风所、锦程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