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民政局,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根据《关于印发<长春市敬老餐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长民规〔2023〕2号),为切实加强敬老餐厅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运营,督导敬老餐厅建设标准、管理规范、服务要求有效落实,精准实施补助激励政策,促进敬老餐厅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现制定《长春市敬老餐厅考核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1日
长春市敬老餐厅考核细则(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长春市敬老餐厅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敬老餐厅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运营,提高敬老餐厅服务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目标
全方位、全过程掌握敬老餐厅管理运营情况,督导敬老餐厅建设标准、管理规范、服务要求有效落实,精准实施补助激励政策,促进敬老餐厅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不断充实完善“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二、考核对象
按照《长春市敬老餐厅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公建民营敬老餐厅和社会合作敬老餐厅。
三、考核周期
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形式,每年底前对本年度敬老餐厅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区级民政部门对敬老餐厅适老化改造、服务人次、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评估,每年年底前向市民政局报送评估结果。
(一)适老化改造考核
适老化改造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考核。区级民政部门根据《长春市敬老餐厅适老化改造考核评分表》(附件1),对敬老餐厅的适老化改造进行“实地考察+现场打分”,评分满分100分,成绩在80分以上为合格,并形成考核评估报告。
(二)服务人次考核
服务人次考核通过长春市敬老助餐管理平台记录的各敬老餐厅就餐人次进行考核。
1.长春市敬老助餐管理平台管理规则
(1)敬老餐厅须安装长春市敬老助餐管理平台终端,老年人持敬老卡在餐厅就餐或服务人员使用移动终端为老年人上门送餐时,平台终端自动读取敬老卡信息、使用敬老卡结算,同时将每餐的优惠金额和支付金额上传至管理平台。平台根据每次用餐信息自动记录服务人次,并根据服务人次对各敬老餐厅进行排名。
(2)敬老餐厅须开通管理平台终端充值功能,支持老年人为敬老卡办理充值。
2.敬老卡使用规则
(1)全市敬老餐厅必须支持老年人通过敬老卡实现用餐优惠,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老年人使用敬老卡。
(2)敬老卡只限老人本人使用。每张敬老卡每日限享受用餐优惠三次,每日使用敬老卡三次后,不再享受用餐优惠,同时不计入服务人次统计。
(3)原则上老年人使用敬老卡享受用餐价格不得高于原菜品价格的90%,老年人用餐价格高于原菜品价格90%的消费信息,不计入服务人次统计。
(4)各区级民政部门定期对敬老餐厅进行实地抽查,一经发现他人冒用敬老卡、配合餐厅刷卡产生虚假用餐信息,纳入黑名单管理,限制敬老卡使用权限;对于编报虚假就餐信息、套取补助资金的敬老餐厅,取消其敬老餐厅资格,并按照协议约定终止合作,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5)部分餐厅为特殊群体老人提供的免费用餐,可使用敬老卡记录用餐信息,同时计入服务人次统计,各区级民政部门应通过管理平台对老人身份和免费用餐信息进行核实。
(6)部分养老机构食堂对外开放作为敬老餐厅时,入住本机构老人持敬老卡就餐不计入服务人次统计。
(三)服务质量考核
设立敬老餐厅服务监督电话96668,餐厅须在用餐区域醒目位置公布监督电话,发挥老年人对敬老餐厅服务质量的监督和促进作用。96668热线将老年人的投诉情况真实准确记录并录入考核系统,定期对每家餐厅的投诉量进行排名。
(四)一票否决情形
各区级民政部门在对敬老餐厅的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考核资格。1.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2.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遇到投诉因处置不当,造成严重负面舆情;3.年度开放运营时间少于60天,或者老年用餐人次不足1000人次;4.对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
五、考核结果应用
(一)奖励机制
1.评选优秀敬老餐厅
每年对公建民营敬老餐厅和社会合作敬老餐厅考核综合结果进行排名,评选优秀敬老餐厅,向社会公布。
2.给予奖励补贴
对考核合格的社会合作敬老餐厅给予补贴。服务人次考核补贴占服务奖补资金的80%,服务质量补贴占服务奖补资金的20%。依据敬老餐厅全年服务人次和服务质量考核排名情况拨付。资金下达后,区级民政部门一个月内发放至相应敬老餐厅。
(二)退出机制
各区级民政部门对考核排名靠后的敬老餐厅进行约谈整改。针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公建民营助老餐厅取消其运营资格,社会合作敬老餐厅按照协议约定终止合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级民政部门要强化和压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敬老餐厅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严把考核程序、注重结果运用,确保完成考核目标任务,保证敬老助餐服务取得真正实效。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区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敬老餐厅服务质量和运营秩序监管,实行统一台账管理,对于投诉率较高、餐饮质量较差的敬老餐厅加大检查力度,对于编报虚假信息、套取政府补助资金的取消敬老餐厅资格。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区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多元化方式和渠道,向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宣传发动,加大敬老助餐服务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调动社会主体参与的积极性。
本考核细则于2023年5月1日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市民政局。各区级民政部门可以根据本细则制定本区敬老餐厅考核实施方案。
附件:长春市敬老餐厅适老化改造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