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工)单位! 长春市2024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证工作开始了

发布时间:2024-02-26 14:03来源: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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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核对象
  长春地区2023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吉林省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或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www.jldpf.org.cn)综合服务大厅,点击“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业务,注册、登录网报审核系统,提交材料进行申报,用人单位根据所属税务部门选择相应年审机构进行审核认定。
  2、现场申报: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就近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跨省通办”窗口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资料。
  (二)窗口办理
  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网报系统内下载或在窗口领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3、 企业依法与残疾人职工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4、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残疾人职工编制手册;
  5、2023年度残疾人职工工资发放明细、工资支付流水凭证;
  6、2023年度残疾人职工社保缴纳证明,必须提交《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收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另需提交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及派遣单位资质证明。
  五、相关说明
  1、2023年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认定书;
  4、用人单位选择邮寄送达纸质认定书的,需自行承担邮寄费用,并请写明邮寄单位、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长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证机构一览表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名称

审核机构工作地址

公开电话

长春市朝阳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长春市朝阳区政府

15204315405

长春市宽城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北人民大街3366号区政府1016室

0431-89990728

长春市南关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南关区亚泰大街6300号

0431-85238080

长春市二道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自由大路6435号

0431-89177996

长春市绿园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绿园区春城大街8号

0431-87983060

长春市双阳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鹿城大街1006号

0431-84258766

榆树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榆树市残疾人联合会(府前路)

0431-83800086

长春市九台区残疾人联合会

九台区前进路交警队北行300米

0431-82323239

德惠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德惠市慧新小区(原城投公司办公楼)

0431-87235108

长春市农安县残疾人服务中心

农靠公路东200米

0431-83228798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金川街1999号

0431-8990404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残疾人劳动

就业服务所

高新区荷园路与光谷大街交汇处

0431-89110206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福祉大路1572号

0431-84563299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残疾人

就业服务所

东风大街7766号

0431-81501303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残疾人

联合会

二道区雾九路1号

0431-82536049

公主岭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公主岭市工业大街507号

0434-6790624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民政局

金丰大街与金汇大路交汇金融大厦

0431-81187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