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本活动会费标准为25元/份。
2.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只允许参加两份本活动,超出次数视为无效。对已参加活动的单位,本年度内新增人员参加活动原则上将在下一年度本单位续保时统一办理。
3.参加本活动的会员在约定生效的互助保障期开始之日起,执行60日(含本数,下同)的观察期。
4.本活动所指的女职工特殊疾病包括以下13类
(1)原发性子宫颈癌;
(2)原发性输卵管恶性肿瘤;
(3)原发性子宫内膜癌;
(4)绒毛膜癌;
(5)原发性乳腺癌;
(6)原发性外阴癌;
(7)原发性阴道癌;
(8)原发性子宫肉瘤;
(9)原发性卵巢癌;
(10)恶性卵巢交界瘤;
(11)恶性葡萄胎;
(12)生殖器官上的黑色素瘤;
(13)乳腺导管内乳头状瘤乳腺全切除手术。
5、 参加本活动的待遇和相关规定
(1)在本活动生效30日(含)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13类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不享受领取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互助金待遇; (两年期条款免责期为60天,免责期内患病可领1000元慰问金)
(2)在本活动生效30日后60日(含)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13类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一次性领取500元慰问金,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待遇终止;
(3)在本活动生效60日(不含)后,会员首次确诊患有上述13类女职工特殊疾病中的一种或者多种原位癌时,可以一次性领取1000元慰问金,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待遇终止;
(4)在本活动生效60日(不含)后,会员首次确诊患有上述13类女职工特殊疾病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一次性领取12000元女工特病互助金,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待遇终止;
(5)参加本活动前已患有本活动规定的一种或多种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会员,对既往疾病不再享受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待遇;
(6)对参加本活动并按照规定领取互助金的会员,互助保障期满后再次续保时,对既往疾病不再享受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