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办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春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汽开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引领、示范、带头作用,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依据《汽开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中对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对区级骨干教师进行重新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坚持骨干级别递进、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
2. 注重实际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的原则。
二、遴选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办幼儿园在职(含合同制)所有学科教师。
校级领导须正在兼课,且每周课时量应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的50%。认定比例严格控制在总数的15%以内。
三、遴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六条严禁”的要求,对违反师德相关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2. 截止到2021年2月末,年龄不超过50周岁,教龄满5年(含5年)以上。合同制教师考核期间在岗,本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3.具备一级(含一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合同制教师考核期间在岗,本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4. 2018—2020年期间,完成每年规定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并取得合格证书。
5. 2018—2020年期间,做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公开课,或积极承担过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实际效果好,得到学校、同行、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6. 2018—2020年期间,参与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
7.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获得吉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二)破格条件
对于教龄或职称不达标,教育教学表现优秀者经学校考核推荐,可以破格申报参加区级骨干教师遴选(占学校申报名额)。
破格条件:2018—2020年期间,参加吉林省或长春市中小学基础教育研究中心(教研室)组织的综合类教学比赛获得一等奖以上(包括一等奖)。
四、遴选办法
(一)申报
1.申报数额
按2021年2月末各学校在职(含合同制)教师人数的30%分配数额,本着四舍五入的原则。
2.申报材料
(1)学校负责对区级骨干教师遴选对象的师德师风及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盖学校公章。
(2)《汽开区区级骨干教师遴选对象推荐表》,A4纸质一份。严格依据填写说明。
(3)《汽开区区级骨干教师遴选对象申报一览表》,按学段、学科顺序填报。A4纸质加盖公章,电子一份。
(4)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单位、学段学科。
(5)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材料顺序按要求,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相同顺序排放,复印件整理成册,装档案袋,贴目录(原件当场审验当时返还)。
3.报送时间
小学:3.29、30日(含九年一贯制小学)
初中:3.31、4.1日(含九年一贯制初中)
高中、幼儿园:2日
按照时间结点,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师进修学校发展部。
(二)业绩量化、笔试
1.业绩量化:按照业绩量化考核表赋分。
2.笔试
(1)考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周六)上午9:00-11:00进行闭卷考试。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现代教育理论、新课程理论、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等。
(三)拟认定对象公示
总分按业绩量化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按学段排名,各学段按80%比例录取。择优拟定汽开区区级骨干教师遴选对象,由汽开区教育局公示。
五、认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汽开区教育局认定为汽开区区级骨干教师,任期三年。
六、几点要求
1. 各单位要认真传达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本次区级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遴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
2. 各单位要合理分配学科比例,严格按照推荐条件、时间节点和程序进行。
3. 各单位要以此次遴选区级骨干教师为契机,择优推荐教书育人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师加入到区级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队伍中,进一步优化区域骨干教师队伍。
4. 市级骨干教师需参加区级骨干教师的认定工作(2021年长春市骨干教师将重新认定),省级骨干教师需参加市级骨干教师的认定工作。
5. 校级领导兼课证明由学校审核,课程表上盖学校公章。
联系人:
程 澜 电话85768981
王 莹 电话85904421
刘春玲 尹露露 电话85984906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