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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汽开区广大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06-03 09:23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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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为了给您的孩子创造一个平安、阳光、和谐的学习环境,让您的孩子远离隐患、远离危险、远离伤害,确保您的孩子平安生活、愉快学习、健康成长,请您选择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为此,汽开区教育局向您提出以下温馨提示:
  一、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
  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求证照齐全、培训内容标准与经营范围相一致,在办学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目前,我区有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共计79所(详见名单)。名单可以登录“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有关信息。
  二、签订规范培训合同
  2020年6月17日,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在签订合同前,家长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并在签订合同后妥善保留合同副本。
  三、规范交纳学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年)80号)要求:“培训机构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应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四、重点关注疫情防控
  鉴于疫情防控形势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特殊性,要教育孩子加强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串班、不聚集。高度关注孩子参训场所的防疫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如学生进入活动场所时是否按要求测量体温并登记、活动场所是否具备通风条件、是否按时消杀并记录等,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做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
  五、按法定途径解决纠纷
  当您因个人原因需要退费时,建议您依据培训合同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时,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妥善解决。
  六、积极举报不规范办学行为
  如您发现不规范办学行为或者对培训机构办学资质有疑问,请积极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或咨询。举报电话:85906028  85904610,举报邮箱:qkjyjminban@163.com。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