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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同欣花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1-04-01 10:38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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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CCYY-ZB-202103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同欣花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长汽车经发字〔2020〕1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同欣花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同欣花园小区。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约2.5万㎡,建筑面积约3.6万㎡、住宅8栋、住户291户。改造包括:道路及停车位、排水改造、电力改造、二次供水、热力管网、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及围墙、大门、景观廊架、监控头建设器材、晾衣架等环境改造。
  2.4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5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开标现场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自动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02日至2021年04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翊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国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社保证明材料;
  ④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⑤被授权人身份证;
  ⑥“信用中国”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截图;
  ⑦外埠入吉企业相关备案材料。
  (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431-8150140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翊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341401036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431-81501734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430             电子邮箱:19105689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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