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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4 10:54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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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JLZSZB21-9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丙五路(丙六街至丙一街)道路排水工程、一汽研发总院厂区周边市政排水工程、西湖区域中铁逸湖巷道新建工程、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丙三十七路人行步道及绿化工程、汽开区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丰采街道路拓宽及新建交通信号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长汽开管发[2021]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设计(含勘察测量、物探、咨询、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全过程设计(含勘察测量、物探、咨询、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 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
  2.3 建设规模:(1)丙五路(丙六街至丙一街)道路新建工程:长度2160米,红线宽度24米。建设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人行道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等。(2)一汽研发总院厂区周边市政排水工程:新建DN1500-DN1800混凝土雨水管线,管线长度1612米。(3)西湖区域中铁逸湖巷道新建工程:长度285米,红线宽度13米,建设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人行道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等。(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丙三十七路人行步道及绿化工程:道路两侧面积6600平方米。(5)汽开区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新建交通标线、交通标志、智能交通(包括信号控制系统、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交通视频监控系统、数据通讯及公共及土建部分)、隔离护栏更换工程。(6)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丰采街道路拓宽及新建交通信号灯工程:风采街道路拓宽改造及在腾飞大路增设交通指示灯。
  2.4 工程投资:约6500万元。
  2.5 服务周期:30天(含现状测量)。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工程咨询相关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投标人拟派的各负责人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设计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
  3.9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8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24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营业执照(副本)(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三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刘博
  电话:1384493333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人:李伟新
  电话:0431-80526067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431-81501734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458             电子邮箱:19105689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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