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文化公园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文化公园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2 招标编号:GMGITC-JL- 210312
2.3 建设规模: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文化公园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02.55万m2,其中陆地面积88.25万㎡,水体面积14.30万㎡。园区设置“一轴”(文化体验轴)、“两廊”(风廊、水廊)、三园(旅泊花园、百洲花园、风驰花园)等多个主题分区。
2.4建设地点:位于汽车产业开发区长春国际汽车公园内,长春国际汽车公园位于大众街以东,威乐路以北,汽车大路与四环路交汇处。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 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届满之日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投标单位拟派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3.3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2020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业绩。
建筑业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未被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近年(2018年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12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5日(法定休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响应疫情防控精神,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uoyijilin@163.com(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入吉信息登记网页截图。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9日9时0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仙台大街3333号润德大厦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431-81942559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431-80531171
监管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501734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和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1501734 邮箱:19105698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