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卫生防保监督站,原名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防保卫生监督站, 2006 年区划后更名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卫生防保监督站。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卫生防保监督站办公地点位于于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面积 25平方米,防保站的工作职责是为辖区居民提供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服务工作。2012年4月防保站整体划转到社会事业局,合署办公,后于2022年5月划入汽开区卫生健康局,系卫生健康局下属的二级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卫生防保监督站编制人数 6 人,2人在职、4人退休。设有疾病预防控制科室、卫生监督科室、财务科室、综合管理办公室。
纳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卫生防保监督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卫生防保监督站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64.94万元、支出56.3万元。与2021年收入73.82万元、支出69.68万元相比,收入减少8.88万元、降低12 %,支总减少13.38万元,降低19.2 %。主要原因: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和人员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4.9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4.83 万元,占99.8 %;其他收入 0.12 万元,占 0.2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56.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6.3 万元,占100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54.3 万元,占96.5 %;公用经费2万元,占 3.5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3.71、支出69.63万元,与2020年收入96.36万元,支出84.4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65万元、降低23.5 %,支出减少14.84万元,降低17.6 %。主要原因: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和人员经费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4.83万元、支出56.3万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73.71万元、支出69.63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8万元、降低12 %,支出减少13.3万元,降低19.1 %。主要原因: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和人员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6.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13.33万元,降低 19.1%。主要原因:减少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6.3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 51.2 万元,占91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08万元,占0.1%;住房公积金支出 5.02 万元,占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1.86 万元,支出决算为 56.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6%。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 46.84 万元,支出决算为 51.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5.02 万元,支出决算为 5.0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6.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4.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
公用经费 2 万元,主要包括:劳务费、委托业务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无
十、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