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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汽开区党工委 汽开区管委会关于成立汽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9 09:38来源: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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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驻区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地优化汽开区营商环境,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汽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18个指标建设组和6个保障工作组。机构组成及相关职责如下:

一、汽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部署,组织制定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研究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长:王海英

 

副 组 长:张世杰、蒋旭桐、丁文涛、孙弘颜、杨铁夫、

          温小斌、赵德双

成员单位:全区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驻区      

          单位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营商环境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赵德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杨亨、张玉英、周昌清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划、计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监督和考评。

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2个功能组。

(一)综合指导组。综合指导组设在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划,起草相关工作计划、方案和政策性文件;组织筹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会议,定期调度各功能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向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报送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

(二)协调推进组。协调推进组设在经济发展局,负责对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和市组织的第三方评估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负责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指标建设组(共18个)

(一)开办企业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降低办理成本,推进电子化应用,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开办企业的便利度。

    长:蒋旭桐

副 组 长:谢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经发局、营商局、区税务局、党群工作部、区法院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二)获得电力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办电流程,缩减办电时长,规范收费标准,降低客户涉电成本,加强信用公开与监管,提高供电可靠性及电费透明度。

    长:孙弘颜

副 组 长:刘志军

牵头单位:建设局

配合单位:规自局、经发局、市场监管分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三)获得用水用气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简化优化接入手续,压缩办理时限,降低办理成本,降低用水用气价格,提升便民服务质量。

    长:孙弘颜

副 组 长:刘志军

牵头单位:建设局

配合单位:规自局、经发局、市场监管分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四)招标投标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规范招投标流程,推进“互联网+采购”,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优化投标和履约担保,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保证非公所有制和外地企业公平参与招投标活动;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规范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受理流程,提高受理及办理效率,依法依规合理收费。

    长:杨铁夫

副 组 长:徐静波

牵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配合单位:规自局、生态环境局、经发局、建设局、营商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五)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审批体系,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事项,强化监督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加强建筑质量控制,进一步改进建筑法规获取方式,加强施工期间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提高责任和保险制度指数,提升建筑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长:孙弘颜

副 组 长:刘志军

牵头单位:建设局

配合单位:质监站、规自局、营商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六)登记财产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简化优化办理流程,清理规范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降低办理成本,推进数据共享和公开,提升便民服务效率和质量,全面提高登记财产便利度;围绕基础设施可靠性、信息透明度、地理覆盖范围、土地争议解决四个方面,全面提高土地管理质量指数。

    长:孙弘颜

副 组 长:杨笠弘

牵头单位:规自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房管局、营商局、区税务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七)办理破产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压缩收回债务时间,降低收回债务成本,提高债权人回收率;完善破产法律框架,优化破产启动程序,加强债务人资产管理,保障债权人依法参与。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姚建新

牵头单位:区法院

配合单位: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区税务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八)政府采购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完善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规范采购流程,优化采购环节,压缩采购时限;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加强合同管理和支付、交付管理;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动态更新和投诉机制,落实国家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相关政策规定,清理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长:孙弘颜

副 组 长:周 

牵头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经发局、司法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营商局、区法院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九)跨境贸易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全面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度;协调降低边境合规成本,减少港口或边界排队等待时间、海关清关称重时间和报关行费用;协调降低单证合规成本,减少运输、清关等提交单据包括获取单证、准备单证、处理单证、展示单证、提交单证所需时间和费用。

    长:蒋旭桐

副 组 长:李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外事服务中心

(十)市场监管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资源配置;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名录库;推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政务诚信度和商务诚信度;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电子数据信息系统,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提高功能完备率和领域覆盖率,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

    长:蒋旭桐

副 组 长:谢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配合单位:司法局、营商局、各行政执法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十一)纳税服务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创新办税模式,优化办税流程,减少纳税次数,压减缴纳时间;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合理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围绕填报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获得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所得税错报后修正、企业所得税错报审计等方面,全面优化报税后流程。

    长:孙弘颜

副 组 长:吴东炜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配合单位:经发局、财政局、党群工作部、规自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分局、营商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十二)政务服务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全面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综合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通过实施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审批服务标准化、“减证便民”、政务服务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加强监管与服务创新等举措,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的便利度和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和“数据烟囱”,与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有效对接,推动事项“一网通办”。

    长:赵德双

副 组 长:周昌清

牵头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局

配合单位:司法局、市场监管分局及相关行政审批部门

(十三)执行合同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优化商事案件审理,缩短解决商业纠纷耗时,降低诉讼成本、执行费用和律师费等支出,围绕基本法律框架、法律质量评价两个方面,提高司法程序质量指数。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姚建新

牵头单位:区法院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司法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分局、党群(人社局)、国资委、金融办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十四)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姚建新

牵头单位:区法院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司法局、党群(人社局)、规自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分局、金融办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十五)获得信贷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依法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权利,提高合法权利度和借贷便利度;完善征信体系,提高信用信息深度,鼓励、扶持、发展社会征信机构,扩大征信机构覆盖面;加强融资政策支持,提供创新型金融产品,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开展线上线下“金企对接”活动。

    长:蒋旭桐

副 组 长:李 

牵头单位:经发局(金融办)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司法局、财政局、党群(人社局)、规自局、房管局、农委、市场监管分局、国资委、营商局、区法院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十六)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依法依规确定服务范围、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健全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的劳动力有效供给;加强就业监管,规范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张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人社局)

配合单位: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分局、国资委、残联、妇联、工商联、工会、就业局、区法院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十七)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鼓励、支持专利发明,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执法监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提高社会满意度;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扩大非诉纠纷解决机构覆盖面;支持市场主体利用商标质押融资,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长:蒋旭桐

副 组 长:谢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配合单位:区法院、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司法局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指标组。

——创新创业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支持创新平台和孵化机构构建,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检验检测、财税会计、法律政策、教育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

    长:蒋旭桐

副 组 长:李 

牵头单位:经发局

配合单位:党群工作部、市场监管分局、工商联、各招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就业局等相关部门

——人才流动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扩大外籍专家、国内专家、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大型购物中心、养老机构等的拥有量;加强人才流动基本保障,建立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关于落户、住房、配偶就业以及子女就学等相关保障制度;强化人才服务流动支撑,支持和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人才考核评价体制,充分发挥引才、聚才作用;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机制,支持引导各类人才合理流动,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构建更加开放的国际人才交流合作机制。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张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人社局)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教育局、科技局、房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市场开放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提高实际利用外资、对外直接投资、进出口总额、民间投资、新设外资企业等经济指标的增长率;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除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不平等限制和隐形壁垒,全面规范市场准入程序,建立公平公正的投诉处理机制;积极组织外商投资洽谈会、项目推进会等活动,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项目投资、建设,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在长春进行项目投资、建设。

    长:蒋旭桐

副 组 长:李 

牵头单位:经发局

配合单位:各招商局、工商联、市场监管分局、财政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鼓励文化开放与包容,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文化服务供给水平;加强城市人才教育,发展普通小学、中学、高等学校,提高专任教师的数量和质量;全面增进医疗福祉,发展医疗事业,提高医疗水平,加强医疗服务有效供给;发展养老服务,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兴办养老机构,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建立养老机构内设养老机构与合作医院间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兴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办社区老年课堂,拓展学习培训载体,组织文化教育活动。

    长:杨铁夫

副 组 长:张 

牵头单位:教育局

配合单位:民政局、社会事业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碧水蓝天绿化净土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对城市空气、水体、土壤污染的质量监测和综合治理,加强城市绿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长:赵德双

副 组 长:马云峰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规自局、建设局、农委、林园局

——综合立体交通指标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干线密度,强化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治理。

    长:孙弘颜

副 组 长:杨笠弘

牵头单位:规自局

配合单位:经发局、建设局、交警大队及其他相关部门

——美丽乡村建设指标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强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等方面建设。

    长:赵德双

副 组 长:郑柏迎

牵头单位:农委

配合单位:规自局、生态环境分局、林园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城市治乱指标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水务管理、市场经营、生态破坏和荒山荒地超采滥采、偷采盗采等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和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等工作。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张力游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司法局、城管局、林园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四、保障工作组(共6个)

(一)督察问责组。主要负责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跟踪督办;受理破坏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问题反映和投诉举报,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长:温小斌

副 组 长:杨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工委

配合单位:党政办(督查)、营商局、市场监管分局

(二)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惠企便民政策、典型经验做法、创新驱动成效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韩成英

牵头单位:新闻信息中心

配合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职能调整组。主要负责全区各部门职能配置及其调整。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张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

配合单位:财政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四)法规规范组。主要负责全区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印发、修改、调整、清理、规范等工作。

    长:杨铁夫

副 组 长:张玉英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司法局、政研室、营商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五)意见征询组。主要负责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及时听取和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听取和收集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王先春

牵头单位:党群(政协)

配合单位:经发局、工商联

(六)技术保障组。主要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推进各专业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对接;负责对在建和已建平台系统项目实施考核评估和运行监督。

    长:赵德双

副 组 长:周昌清

牵头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局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财政局、信息中心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中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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