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驻区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地优化汽开区营商环境,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汽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18个指标建设组和6个保障工作组。机构组成及相关职责如下:
一、汽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部署,组织制定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研究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王海英
程 宇
副 组 长:张世杰、蒋旭桐、丁文涛、孙弘颜、杨铁夫、
温小斌、赵德双
成员单位:全区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驻区
单位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营商环境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赵德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杨亨、张玉英、周昌清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划、计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监督和考评。
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2个功能组。
(一)综合指导组。综合指导组设在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划,起草相关工作计划、方案和政策性文件;组织筹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会议,定期调度各功能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向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报送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
(二)协调推进组。协调推进组设在经济发展局,负责对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和市组织的第三方评估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负责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指标建设组(共18个)
(一)开办企业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降低办理成本,推进电子化应用,提升便民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开办企业的便利度。
组 长:蒋旭桐
副 组 长:谢 雷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经发局、营商局、区税务局、党群工作部、区法院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二)获得电力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办电流程,缩减办电时长,规范收费标准,降低客户涉电成本,加强信用公开与监管,提高供电可靠性及电费透明度。
组 长:孙弘颜
副 组 长:刘志军
牵头单位:建设局
配合单位:规自局、经发局、市场监管分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三)获得用水用气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简化优化接入手续,压缩办理时限,降低办理成本,降低用水用气价格,提升便民服务质量。
组 长:孙弘颜
副 组 长:刘志军
牵头单位:建设局
配合单位:规自局、经发局、市场监管分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四)招标投标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规范招投标流程,推进“互联网+采购”,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优化投标和履约担保,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保证非公所有制和外地企业公平参与招投标活动;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规范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受理流程,提高受理及办理效率,依法依规合理收费。
组 长:杨铁夫
副 组 长:徐静波
牵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配合单位:规自局、生态环境局、经发局、建设局、营商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五)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审批体系,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事项,强化监督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加强建筑质量控制,进一步改进建筑法规获取方式,加强施工期间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提高责任和保险制度指数,提升建筑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组 长:孙弘颜
副 组 长:刘志军
牵头单位:建设局
配合单位:质监站、规自局、营商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六)登记财产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简化优化办理流程,清理规范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降低办理成本,推进数据共享和公开,提升便民服务效率和质量,全面提高登记财产便利度;围绕基础设施可靠性、信息透明度、地理覆盖范围、土地争议解决四个方面,全面提高土地管理质量指数。
组 长:孙弘颜
副 组 长:杨笠弘
牵头单位:规自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房管局、营商局、区税务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七)办理破产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压缩收回债务时间,降低收回债务成本,提高债权人回收率;完善破产法律框架,优化破产启动程序,加强债务人资产管理,保障债权人依法参与。
组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姚建新
牵头单位:区法院
配合单位: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区税务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八)政府采购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完善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规范采购流程,优化采购环节,压缩采购时限;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加强合同管理和支付、交付管理;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动态更新和投诉机制,落实国家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评估相关政策规定,清理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组 长:孙弘颜
副 组 长:周 锋
牵头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经发局、司法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营商局、区法院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九)跨境贸易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全面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度;协调降低边境合规成本,减少港口或边界排队等待时间、海关清关称重时间和报关行费用;协调降低单证合规成本,减少运输、清关等提交单据包括获取单证、准备单证、处理单证、展示单证、提交单证所需时间和费用。
组 长:蒋旭桐
副 组 长:李 轶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外事服务中心
(十)市场监管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资源配置;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名录库;推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政务诚信度和商务诚信度;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电子数据信息系统,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提高功能完备率和领域覆盖率,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
组 长:蒋旭桐
副 组 长:谢 雷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配合单位:司法局、营商局、各行政执法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十一)纳税服务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创新办税模式,优化办税流程,减少纳税次数,压减缴纳时间;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合理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围绕填报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获得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所得税错报后修正、企业所得税错报审计等方面,全面优化报税后流程。
组 长:孙弘颜
副 组 长:吴东炜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配合单位:经发局、财政局、党群工作部、规自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分局、营商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十二)政务服务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全面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综合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通过实施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审批服务标准化、“减证便民”、政务服务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加强监管与服务创新等举措,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的便利度和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加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和“数据烟囱”,与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有效对接,推动事项“一网通办”。
组 长:赵德双
副 组 长:周昌清
牵头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局
配合单位:司法局、市场监管分局及相关行政审批部门
(十三)执行合同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优化商事案件审理,缩短解决商业纠纷耗时,降低诉讼成本、执行费用和律师费等支出,围绕基本法律框架、法律质量评价两个方面,提高司法程序质量指数。
组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姚建新
牵头单位:区法院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司法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分局、党群(人社局)、国资委、金融办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十四)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组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姚建新
牵头单位:区法院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司法局、党群(人社局)、规自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分局、金融办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十五)获得信贷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依法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权利,提高合法权利度和借贷便利度;完善征信体系,提高信用信息深度,鼓励、扶持、发展社会征信机构,扩大征信机构覆盖面;加强融资政策支持,提供创新型金融产品,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开展线上线下“金企对接”活动。
组 长:蒋旭桐
副 组 长:李 轶
牵头单位:经发局(金融办)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司法局、财政局、党群(人社局)、规自局、房管局、农委、市场监管分局、国资委、营商局、区法院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十六)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依法依规确定服务范围、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健全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的劳动力有效供给;加强就业监管,规范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组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张 策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人社局)
配合单位: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分局、国资委、残联、妇联、工商联、工会、就业局、区法院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十七)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鼓励、支持专利发明,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执法监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提高社会满意度;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扩大非诉纠纷解决机构覆盖面;支持市场主体利用商标质押融资,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组 长:蒋旭桐
副 组 长:谢 雷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配合单位:区法院、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司法局
——创新创业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支持创新平台和孵化机构构建,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检验检测、财税会计、法律政策、教育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
组 长:蒋旭桐
副 组 长:李 轶
牵头单位:经发局
配合单位:党群工作部、市场监管分局、工商联、各招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就业局等相关部门
——人才流动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扩大外籍专家、国内专家、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大型购物中心、养老机构等的拥有量;加强人才流动基本保障,建立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关于落户、住房、配偶就业以及子女就学等相关保障制度;强化人才服务流动支撑,支持和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人才考核评价体制,充分发挥引才、聚才作用;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机制,支持引导各类人才合理流动,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构建更加开放的国际人才交流合作机制。
组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张 策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人社局)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教育局、科技局、房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市场开放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提高实际利用外资、对外直接投资、进出口总额、民间投资、新设外资企业等经济指标的增长率;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除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不平等限制和隐形壁垒,全面规范市场准入程序,建立公平公正的投诉处理机制;积极组织外商投资洽谈会、项目推进会等活动,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项目投资、建设,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在长春进行项目投资、建设。
组 长:蒋旭桐
副 组 长:李 轶
牵头单位:经发局
配合单位:各招商局、工商联、市场监管分局、财政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基本公共服务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鼓励文化开放与包容,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文化服务供给水平;加强城市人才教育,发展普通小学、中学、高等学校,提高专任教师的数量和质量;全面增进医疗福祉,发展医疗事业,提高医疗水平,加强医疗服务有效供给;发展养老服务,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兴办养老机构,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建立养老机构内设养老机构与合作医院间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兴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办社区老年课堂,拓展学习培训载体,组织文化教育活动。
组 长:杨铁夫
副 组 长:张 岩
牵头单位:教育局
配合单位:民政局、社会事业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碧水蓝天绿化净土指标组。主要负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对城市空气、水体、土壤污染的质量监测和综合治理,加强城市绿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组 长:赵德双
副 组 长:马云峰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规自局、建设局、农委、林园局
——综合立体交通指标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干线密度,强化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治理。
组 长:孙弘颜
副 组 长:杨笠弘
牵头单位:规自局
配合单位:经发局、建设局、交警大队及其他相关部门
——美丽乡村建设指标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强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等方面建设。
组 长:赵德双
副 组 长:郑柏迎
牵头单位:农委
配合单位:规自局、生态环境分局、林园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城市治乱指标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水务管理、市场经营、生态破坏和荒山荒地超采滥采、偷采盗采等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和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等工作。
组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张力游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配合单位:司法局、城管局、林园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
四、保障工作组(共6个)
(一)督察问责组。主要负责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跟踪督办;受理破坏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问题反映和投诉举报,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组 长:温小斌
副 组 长:杨 亨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工委
配合单位:党政办(督查)、营商局、市场监管分局
(二)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惠企便民政策、典型经验做法、创新驱动成效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
组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韩成英
牵头单位:新闻信息中心
配合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职能调整组。主要负责全区各部门职能配置及其调整。
组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张 策
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
配合单位:财政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四)法规规范组。主要负责全区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印发、修改、调整、清理、规范等工作。
组 长:杨铁夫
副 组 长:张玉英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司法局、政研室、营商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五)意见征询组。主要负责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及时听取和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听取和收集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组 长:张世杰
副 组 长:王先春
牵头单位:党群(政协)
配合单位:经发局、工商联
(六)技术保障组。主要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推进各专业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对接;负责对在建和已建平台系统项目实施考核评估和运行监督。
组 长:赵德双
副 组 长:周昌清
牵头单位:营商环境建设局
配合单位:公安分局、财政局、信息中心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中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