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3 13:41来源: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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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吉政发〔2021〕2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体育强省和健康吉林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和《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动员全社会力量,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深化科学健身内涵,扩大健身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进全民健身标准化建设,为提高人民健康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及助力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到2025年,全民健身氛围更为浓厚,群众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基本建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服务体系,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8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带动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成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主要任务
  (一)补齐短板,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1.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制定“十四五”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整体解决方案,合理布局体育场馆设施,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落实居住区和社区体育场馆用地标准,不断扩大公共体育设施增量资源,充分挖掘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废旧厂房、老旧建筑、屋顶、高架桥下、河道湖泊沿岸、学校体育场地等空间,建设或改造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各地推进新建学校体育设施相对独立建设,创造向社会开放的必要条件。到2025年,全省建设100个以上智能健身馆、500个以上第二代健身路径、10个以上健身广场、10个以上体育公园、50条以上健身步道、100个以上笼式足球场、20个以上轮滑场、100个以上可移动自然冰场、5个以上人工制冷可移动冰场。
  2.优化健身设施运营管理方式。强化公共体育场馆在重大疫情防控、避险避灾方面功能,统筹考虑应急避难场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医疗、物资储备等设施设备建设,提升场馆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中小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将具备条件并向社会开放的学校体育场馆纳入补助范围,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应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健身提供便利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营管理,引导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3.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创建全民健身重点实验室,提升科学健身研究和服务水平。制定科学健身活动指南,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依托我省健康小屋,打造体质监测、运动健康服务及科学健身指导相结合的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健身与健康指导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举办全省体育职业技能大赛,组队参加全国体育职业技能大赛,完善体育职业技能评价体系,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结构、等级结构,注重技能水平提升,大幅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科学健身指导能力。
  (二)创建品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打造品牌健身赛事。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赛事项目,举办省市县三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鼓励各级体育社会组织,结合各自特点,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形成覆盖全面、项目多样、分级举办、参与便利的群众赛事活动服务体系。持续打造“一地一品、一行一品”全民健身品牌赛事,鼓励各地打造具有吉林山水资源、民族特色、区域优势及行业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
  2.推动线上线下互动赛事发展。运用现代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探索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新形式。将传统赛事活动与线上赛事活动结合,打破传统线下竞赛时间与地点的限制,拓宽覆盖各类人群,形成全民健身线上线下互动新业态、新模式。
  3.推广特色健身项目。继续开展具有我省鲜明特色的“爽动盛夏”“乐动冰雪”冬夏两季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持续提升长春国际马拉松、吉林国际马拉松、长春净月瓦萨国际滑雪节、吉林国际冬季龙舟赛、查干湖雪地马拉松赛等品牌赛事的影响力。扶持推广民族、民间、民俗传统体育项目,支持举办适合老年人、残疾人体育活动,组织老年人、残疾人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推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
  (三)科技赋能,提高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水平。
  1.推进全民健身数字化建设。坚持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加强智慧体育信息化基础建设,推进省市县三级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全民健身“一站式”服务应用,实现智能健身场馆、智慧体育公园、智慧健身步道、智慧健身路径等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提高群众体育智能化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力争实现线下活动、线上服务、线上统计、线上评价的全民健身闭环服务。
  2.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信息技术,加快建设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健身指导、体育服务和赛事体验的“云服务”。推进智慧运动社区建设,提高健身场所服务适老化程度,针对广场舞、传统养生健身等方面需求开发设计适老智能应用,丰富老年人参加健身活动的智能化渠道。培育在线健身、体育直播平台等体育新业态,使网络成为全民健身活动的新平台,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
  (四)深化融合,加快构建全民健身跨领域协同发展。
  1.深化体教融合。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开展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帮助每个青少年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推进竞赛制度改革,发挥青少年体育竞赛的杠杆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面向所有适龄青少年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跨区域(省、市、县区、校)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全面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积极构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和支持体系,激发社会与市场活力,大力扶持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发展。 
  2.推动体卫融合。全面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大健身与健康领域改革力度,完善运动健康智能数据采集系统,逐步建立体卫融合健康服务站点。研究开发主动健康关键技术,推广智能化体质健康测定、健身咨询及制定运动处方等科学健身服务。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推动社区、养老机构等开展体卫融合的疾病管理和运动健康服务,推广集科学健身、心理调适、运动营养及伤病防护为一体的主动健康管理新模式,促进群众身心健康。
  3.促进体旅融合。围绕我省东西旅游“双线”和吉长滑雪产业带、大长白山滑雪产业带“双带”空间布局,将冰雪旅游景区建设同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建设一批冰雪特色小镇,培育一批冰雪体育文化旅游度假区,打造一批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打造冰雪运动、温泉养生、雾凇观光、冬捕渔猎等独具“吉林符号”的冰雪体旅融合特色产品,培育一批国家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推动体育旅游融合发展。
  (五)释放需求,激发全民健身消费潜力。
  1.深化体育消费试点。发挥长春市、吉林市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先行先试作用,推动体育消费提档升级,形成试点城市的聚集和辐射带动效应,促进全省体育消费持续增长。推进健身公园、体育服务综合体等消费新载体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消费形成新的增长点。
  2.加大体育消费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冰雪运动、户外运动体育惠民主题活动,鼓励体育消费,活跃市场氛围。推动“一市一品”体育精品赛事活动,大力开发冰雪、航空、汽摩、水上等优质体育消费产品,形成四季体育活动品牌,促进各层次人群体育消费增长。推动线上线下体育消费活动融合,创新体育消费新模式,促进体育消费便利化。
  3.完善健身消费机制。创新体育消费支付产品,推动体育消费数字化,提高体验消费品质。积极培育体育保险市场,引导保险公司根据不同运动项目特点及不同人群,开发场地责任险种、运动意外伤害险种等多样化保险产品。
  (六)共建共享,培育全民健身多元主体。
  1.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优化市场环境,完善相关规划和资金投入等鼓励扶持政策,形成吸引全社会参与的制度环境。充分调动各方资本力量,形成多元融资、筹资格局,促进各类体育健身组织健康发展,推进体育健身组织市场化。落实完善体育行业涉及的税费、工商、土地、金融信贷、招商引资等方面优惠政策,完善扶持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
  2.引导体育企业做强做精。实施品牌战略,支持体育企业发展,培育一批主业突出、融合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综合性体育产业企业,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微运动健康产品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发展。鼓励具有自主品牌、竞争实力的体育企业做强做精,丰富产品种类,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项目,从而扩大消费群体,做大市场规模。
  (七)完善标准,推进全民健身标准化建设。
  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行运动水平等级评定制度。制定面向大众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及评定体系,根据不同项目、年龄段特点,制定专业和业余统一的等级标准,培养健身技能,增强体育消费粘性,激活健身培训市场。推动体育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制定公共体育场馆基本服务规范,以及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评价标准,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正规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标准,鼓励扶持各地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模范市和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八)推进改革,健全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推动市(州)、县(市、区)、街道(乡镇)、村(社区)体育组织发展,规范人群、单项、网络体育组织,培育“草根”体育组织。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综合性、枢纽性作用,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服务水平,形成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推进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工作,提升体育社会组织能力和承载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对获得较高评估等级的予以支持和激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各级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各地要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当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全民健身的组织领导,制定本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大全民健身资金投入。各地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机构、个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资助捐赠,落实现有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
  (三)建立全民健身评价激励机制。将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健康吉林保障体系,将全民健身活动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创建的内容。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等的名称、标识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运用,提高产品附加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表彰奖励范围。
  (四)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发挥体育院校、体育科研院所的智库作用,依托高等院校及各级全民健身机构,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培训基地建设。鼓励和扶持具备条件的单项体育社会组织和俱乐部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技能培训基地。
  (五)健全全民健身法治和监督机制。加强全民健身法治建设,将全民健身相关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绩效评估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