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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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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东大恒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2年改扩建项目 |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警备路1555号 |
长春东大恒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吉林省晋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次扩建占地面积5342m2,建筑面积5342m2,均在企业原有厂区。改造酸洗间依托厂房1闲置区域建筑面积414m2,正火退火生产线依托厂房2闲置区域建筑面积1620m2,供热锅炉房依托联合动力站房闲置区域建筑面积155m2,污水处理站和生产锅炉房改造现有酸洗间建筑面积499.4m2,存储区依托企业原有厂房4部分区域建筑面积2613.6m2,在现有危废间西侧扩建危废间,新增建筑面积40m2。企业产品规模为汽车底盘后支架总成200万套,高频直缝焊管1.5万t/a,高精度精轧管0.5万t/a。根据市场需求产品酸洗率由现有10%提高至90%。同时为提高产品质量酸洗工序前增加正火退火,热处理率为产品90%。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企业自筹。 |
(1)废气:本项目酸洗产生盐酸雾环评要求设计酸洗间封闭,顶部设整体式集气罩收集废气后用吸收塔处理再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盐酸雾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相关标准限值。2台工业炉窑烟气分别收集后由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2台锅炉废气分别收集后由2根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规定的燃气锅炉的标准要求。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由于其产生量较小,产生浓度较低,经污水站通风及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后,其到达厂界的浓度能够满足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各工序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由自建污水站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新凯河。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至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脱脂剂包装袋外卖废品回收站;废脱脂液、废盐酸及酸洗槽泥、废磷化液及磷化渣、废磷化液桶、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污水站污泥分类收集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因此,本项目所有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