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天,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2年9 月22 日—2022年 9月23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阳街3177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春国际汽车城创意汽车研发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和谐大街,西至乙二街,南至汽车大路,北至乙四路。 |
长春市长发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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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主要包括一区标准化厂房、体验展示中心、其他配套用房、二区标准化厂房A、二区标准化厂房B、二区仓储用房、二区生产辅助用房、二区生活配套用房、三区标准化厂房、三区生活配套用房、三区生产辅助用房组成。 长春市长发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只负责本项目的厂房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以租贷的形式提供给入驻企业,本项目不涉及运营内容。 |
1.生态系统保护措施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做到自觉保护自然资源,不乱砍乱伐和破坏植被。保护好项目区周边的植物,加强管理,不得砍伐征地以外的植物,减少对生态的破坏。 2.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③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④采用各种隔声降噪措施⑤建议施工单位将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远离噪声敏感目标,在噪声敏感目标一侧设置临时屏障,避免高噪声设施同时运行对噪声敏感目标造成影响。 3.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①对于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集中处理,及时清运出施工区域③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暂存于厂区内拟建分类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收并送垃圾处理厂进行填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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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