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天,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2年 8 月11日—2022年8 月 12 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阳街3177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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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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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百浪汽车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喷漆线建设项目 |
吉林省长春 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夏利路777 号 |
吉林省百浪汽车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夏利路 777 号(详见报告表附图),本项目租用 吉林省华维模具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5500m2。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制造汽车侧围、纵梁的生产线。集中供热供暖。总投资 322.04 万元。 |
1、废水。现有项目无生产废水,现有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0%计,则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4m3/d(72.0m3/a);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2、废气。项目切割下料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金属粉尘及焊接工艺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焊接设备配备单机滤袋式除尘器,企业在生产时注意车间清洁,及时清 扫,此部分 90%的颗粒物会由于重力作用附着在地面,极少量的颗粒物经过车间换气门窗逃逸至环境大气,经过对车间内外的洒水降尘之后,基本可以忽略不计。3、噪声。 本企业主要噪声污染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各生产设备均加装减震垫,且置于厂房内,采取墙壁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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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