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世纪华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5 10:56来源: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天,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2 25 —2022年 26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阳街3177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编:130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春世纪华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善大街1061号

长春世纪华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吉林省深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改扩建项目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善大街1061号内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目前企业将生产挂具外委清洗处理,因此本项目新建清洗工艺,对生产挂具自行清洗处理,不再外委处理。清洗工序清洗房位于厂房内西南角,建筑面积为39.56m2

1.废气:本项目原料主要为氢氧化钠,无挥发成分,因此不产生生产废气。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用水工序主要为清洗房用水。本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经鉴别确认属性,若鉴定为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若不属于危险废物,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企业不自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清洗房设备运转等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基础减震、设备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夜间生产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故夜间生产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①生活垃圾:本项目无增劳动定员,故无新增生活垃圾。②清洗槽渣:本项目产生的清洗槽渣经鉴别确认属性,若鉴定为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若不属于危险废物,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企业不自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清洗槽渣。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