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天,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2年 7 月 25 日-2022年 7 月 26 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大路以南,丙二十七街以西,丙十三路以北 |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2640.42m2,总建筑面积为46641.24m2。共建设11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其中包括新能源汽车材料实验楼、基础检验检测实验楼、综合业务楼、新能源汽车电池安规检测实验室、新能源汽车电池可靠性检测实验室、被动安全测试实验室、新能源汽车电池实验室连廊、门卫4个。同时配套建设公用设施及管网、道路、停车场、围墙、绿化等,无研发与汽车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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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实验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由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新凯河。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整车排放测试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挥发组分实验、气味实验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ELV实验产生的HCl气体;液体配制实验和耐液体腐蚀实验产生的乙醇挥发气体;电池安规、电池碰撞实验产生的烟尘、挥发性有机废气;臭氧老化实验产生的臭氧气体;气体腐蚀实验尾气以及食堂油烟 (1)汽车尾气:新能源汽车电池可靠性检测实验楼整车排放实验产生的汽车尾气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2)挥发性有机废气:新能源汽车材料实验楼挥发组分实验、基础检验检测实验楼气味实验、电池安规实验室、电池碰撞实验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各实验室通风橱收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HCl气体 新能源汽车材料实验楼ELV实验产生的HCL气体经实验室通风橱收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乙醇挥发气体 基础检验检测实验楼液体配制实验和耐液体腐蚀实验产生的乙醇挥发气体(以非甲烷总烃计)经实验室通风橱收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5)烟尘 新能源汽车电池安规检测实验室电池安规实验、被动安全测试实验室电池碰撞实验产生的烟尘经实验室专用排烟管道至楼顶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6)臭氧气体 基础检验检测实验楼臭氧老化实验产生的臭氧气体经实验室通风橱收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7)气体腐蚀实验尾气 气体腐蚀实验后实验箱中会存有少量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气体,实验箱连接尾气处理系统,利用碱溶液和气体的化学反应达到净化,与碱溶液化学反应后气体含量较少,净化后的气体无组织排放。 (8)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油烟的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限值要求。 厂界各项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 项目运行期间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厂房隔声、消声、并设置减震垫等措施,厂界四周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废食用油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物(废包装物、废口罩、废手套)、废电池、废电解液、漆渣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托盘内的密封容器桶内,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五、风险 园区进行防渗处理,并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防渗托盘;做好应急演练及应急联动,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禁各个实验楼、药品室、危险废物暂存间出现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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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