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中学腾飞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天,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2年 7 月 8 日—2022年 7 月 9 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阳街3177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中学腾飞学校建设项目 |
长春市汽开区腾飞大路以北、丙三十三街以西、巷道以东、居住小区以南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
吉林省中环瑞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6456.1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687.12m,地下建筑面积769.03m。 新建综合教学(南楼、综合教学楼(北楼)、综合教学楼(西连廊)、综合教学楼(东连廊)、报告厅、风雨操场、图书馆以及校区附属配套工程。 办学规模为36个班,其中小学部24个班,初中部12个班。规划学生总数为1620人。本项目拟采用配餐方式,解决学生午餐事宜。因此,校区内不单独设置学生食堂 |
(1)废水 污水经收集后,通过建筑内的排水管线,排至项目区域内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项目拟采用配餐方式,解决学生午餐事宜。因此,场区内不单独设置学生食堂。故无食堂油烟,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和卫生间等异味。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采用机械通风,且实验室通风系统与通风柜排风系统独立设置,通过通风柜收集后经管道从高于楼顶排气筒达标排放。 卫生间等有异味产生的房间单独设有机械排风系统,经排风机排至室外。 (3)噪声 工程选择低噪声型设备、采取吸声、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合理布局,经过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厂界处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物实验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植物碎片及玻璃片(载玻片、盖玻片),作为一般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实验过程产生的实验废液、废渣、废弃药品等实验废物暂存在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在危废间内,由专用医疗废物转运车运至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