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弘凯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长沈路 5888 号 |
吉林弘凯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
吉林省奥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吉林弘凯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投资4850万元于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长沈路5888号建设本项目。项目将原有3间厂房分别改造为1间冲压车间、1间焊接车间、1间车架车间,总占地面积52278m2,总建筑面积25359.6m2。 |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由清理工件产生,成分较复杂,主要包括乳化液、润滑油废液、清洗剂废液、切削废液等,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32m³/d(836.64m³/a),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级A标准后排放至新凯河。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钢材焊接、下料、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烟尘,类比同行业数据,机加粉尘、烟尘的产生浓度约为5mg/m³。焊接烟尘产生量参考《焊接烟尘环境污染治理措施》薛琴(兖矿东华集团,山东 邹城 2735000),根据焊接材料用量计算,焊接烟尘的产生量为0.051kg/h(0.306t/a);类比同行业数据,切割烟气产生量按照钢材加工量的0.01%计算,切割烟气产生量为0.661kg/h(4t/a);金属粉尘产生量按照原材料的0.1%计算,则金属粉尘产生量为6.614kg/h(40t/a)。焊接烟尘采取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金属粉尘、切割烟尘采用滤筒工艺除尘设施处理,处理后焊接烟尘排放量为0.058t/a;切割烟尘排放量为0.18t/a;金属粉尘排放量为1.8t/a;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5mg/m³,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产噪设备为各种机械加工设备等,选用设备时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加固底座、做基础减震,并采用消声性能好的建筑材料等措施,在设计中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声学环境的影响。经采取上述方式处理后,可使本项目东、西侧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北、南侧厂界噪声值满足4a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丸、钢材边角料、焊渣、废切削液、清洗废液、废润滑油、废弃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废手套、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清洗废液、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固体废物属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焊渣暂存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钢丸、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废气瓶由厂家回收利用。 采用上述废物处置方式后,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对区域环境无显著不利影响。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