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弘凯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09 09:02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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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天,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 9月9日—2021年9 月10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弘凯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长沈路 5888 号

吉林弘凯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

吉林省奥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吉林弘凯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投资4850万元于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长沈路5888号建设本项目。项目将原有3间厂房分别改造为1间冲压车间、1间焊接车间、1间车架车间,总占地面积52278m2,总建筑面积25359.6m2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由清理工件产生,成分较复杂,主要包括乳化液、润滑油废液、清洗剂废液、切削废液等,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32m³/d(836.64m³/a),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级A标准后排放至新凯河。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钢材焊接、下料、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烟尘,类比同行业数据,机加粉尘、烟尘的产生浓度约为5mg/m³。焊接烟尘产生量参考《焊接烟尘环境污染治理措施》薛琴(兖矿东华集团,山东 邹城 2735000),根据焊接材料用量计算,焊接烟尘的产生量为0.051kg/h(0.306t/a);类比同行业数据,切割烟气产生量按照钢材加工量的0.01%计算,切割烟气产生量为0.661kg/h(4t/a);金属粉尘产生量按照原材料的0.1%计算,则金属粉尘产生量为6.614kg/h(40t/a)。焊接烟尘采取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金属粉尘、切割烟尘采用滤筒工艺除尘设施处理,处理后焊接烟尘排放量为0.058t/a;切割烟尘排放量为0.18t/a;金属粉尘排放量为1.8t/a;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5mg/m³,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产噪设备为各种机械加工设备等,选用设备时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加固底座、做基础减震,并采用消声性能好的建筑材料等措施,在设计中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声学环境的影响。经采取上述方式处理后,可使本项目东、西侧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北、南侧厂界噪声值满足4a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丸、钢材边角料、焊渣、废切削液、清洗废液、废润滑油、废弃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废手套、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清洗废液、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固体废物属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焊渣暂存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钢丸、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废气瓶由厂家回收利用。

采用上述废物处置方式后,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对区域环境无显著不利影响。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