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富维智能工业园直燃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30 10:05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天,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8月30日—2021年8月31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汽富维智能工业园直燃机建设项目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丰越大路与星宇街交汇以西,一汽富维智能工业园一号厂房内

吉林省青山投资有限公司

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由于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不能满足一汽富维智能工业园生活用热需求,因此企业拟新建直燃机为一汽富维智能工业园部分厂区进行生活供暖,总供热面积为62500m2,1#工业厂房 、4#、5#生产辅房 、6#、7#、8#门卫室采用直燃机供热,2#工业厂房 、3#生产辅房 9#门卫室供热采用集中供热,直燃机房占地面积434.7m2,内设两台单热直燃机。                                                  

一、废水治理措施
废水:职工生活废水与直燃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管网,经过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中。
二、废气治理措施
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 减振处置等措施,可以使降噪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项目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