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普拉那(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扩建2台1.05MW燃气热水锅炉项目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宇街71号 |
普拉那(长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宇街71号,在厂区厂房二内建设2台燃气热水锅炉,项目占地面积50m2,建筑面积50m2,项目建成后给现有厂区冬季采暖供热。 |
一、废水治理措施
废水: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故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锅炉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长春西部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治理措施
锅炉烟气:本项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气技术,锅炉烟气经不低于8m高于周围200m范围最高建筑3m的烟囱排放,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锅炉房内的循环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85dB(A)。经过基础减振、密闭生产厂房等措施,可以使降噪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项目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故无新增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项目运行不产生固废,因此本项目建设不新增固废产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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