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亿联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6 09:37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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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省亿联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新镇繁荣村

吉林省亿联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吉林省博世环境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新镇繁荣村,租赁吉林省明达实业有限公司厂房,面向市场提供废钢铁、废铜、废铝、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织物、废轮胎及废电子电器等废旧资源回收加工服务。

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1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废钢铁20万吨、废铜1万吨、废铝1万吨;年分拣打包废纸3.5万吨、废塑料0.5万吨、废玻璃0.5万吨、废织物0.5万吨、废轮胎1万吨、废电子电器1.2万吨。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对地表水体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剪切、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

剪切工序产生的粉尘在重力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逸散入周围环境;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效率≥99%)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浓度及二级标准速率要求。

3、噪声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可降噪15~20dB(A)。经治理后厂界噪声符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粉尘、剪切金属碎屑、废液压油。

项目生活垃圾暂存在垃圾箱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剪切金属碎屑由密封袋盛装,定期外售;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由设备在更换的同时直接回收,厂区不设危险废物暂存间。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