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开发区北地块长吉线迁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09 13:16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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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天,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 4 月 10 日—2021年 4 月 11 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春汽车开发区北地块长吉线迁改工程

吉林省长春 市东丰大街与常兴路交汇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长春市宏元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汽开区东丰大街与常兴街交汇附近。对输油管线进行改迁,基本沿原常兴路南北方向路边敷设后,沿东风大街东西敷设。 改线新建管道长度662m,拆除旧管道530m

1.废气

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建筑垃圾清运时,采取有效地抑尘措施。对施工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加盖保护网、四周设置围挡、喷淋保湿。

2.废水

本项目试压废水收集后送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扫线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噪声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在晚1000早800停止施工。运输车速减低,禁止鸣笛。固定设备采用隔声措施,围挡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弃土回填,剩余送至指定弃土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原输油管线扫线产生的油品送至吉化炼厂处理;原有管线送至长春输油站;施工废料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防渗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影响

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及拆除原有管道及临时堆放地对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施工后的生态恢复措施:应将回填土夯实,并将原有表层土覆盖,合理设置排水沟。并种植适宜的树或者草木,防治水土流失。拆除原有管道及管道临时堆放地进行防渗布铺设,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