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2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项目
名称建设
地点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省华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城建4S店建设项目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4666号
吉林省华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吉林省华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城建4S店建设项目,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4666号,租用长春万荣车厢集团有限公司营业场地,土地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店址中心坐标:东经:125.196435°,北纬:43.811703°。东侧隔绿化带40m为西湖大路,南侧隔广汽传祺4S店30m为耿家油坊立交桥,西侧为长春万荣车厢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厂房,北侧隔长沈路30m为中海石油加油站,最近敏感点为东北侧250m处万科金色里程,项目预计年销售汽车4000辆,维修车间年接待能力8000辆。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全部企业自筹解决。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废水排放总量为2.465t/d(708.136t/a),经污水站处理后的洗车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工艺产生的焊接烟气、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打磨过程中产生的打磨废气、汽车尾气,分别经处理后,满足环保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喷漆房风机及汽车修理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油漆桶、废活性炭以及维修保养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机油桶。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