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有关部门:
现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公布汽开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部门按照清单内容严格落实。清单内容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步录入吉林省涉企收费一张网管理系统进行发布。
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内容,建立权责一致、审批规范的中介服务管理体系,经区管委会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汽开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汽开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调整清单》和《汽开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清单》。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后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办理,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 1.汽开区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汽开区调整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3.汽开区拟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汽开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