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年9月28日—2020年9月29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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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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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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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泡子沿生物开发有限公司污水站建设项目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泡子沿村(长春市泡子沿淀粉厂院内) | 长春市泡子沿生物开发有限公司 | 吉林省晋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泡子沿村(长春市泡子沿淀粉厂院内),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25.120909°,纬度43.760587°,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东侧企业仓库和空地,南侧隔20m为农田,西侧隔乡道30m为居民;北侧为企业生产畜禽饲料车间。项目污水站池体等均利用原泡子沿淀粉厂原有污水处理站构筑物,无需土建。设计处理污水规模为400t/d。采用调节+厌氧+酸化水解+好氧生物治理工艺。本项目总投资 7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区, 控制本项目运营期污水站恶臭采取加盖密闭,收集后活性炭处理后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限值,保护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
2、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已有防渗储罐,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污水站处理喷淋废水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标准要求,能够循环利用,不外排。保护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新凯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标准。 3、 控制本项目运营期四侧边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区标准要求; 保护项目四侧厂界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区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管理,避免二次污染,使其对周围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