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利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08 13:59来源:汽开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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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982020年9月9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省利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捷达大路与凯达北街交汇  吉林省利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黑龙江长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用现有场地进行生产, 建筑内容为简单的设备安装等, 无土建施工。项目西侧为废弃厂房,南侧为废弃厂房,北侧为空地, 东侧为空地隔空地为铁路。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企业自筹。

 (1) 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无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产生,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
2) 噪声
本工程营运期设备噪声值执行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 类、4a类区标准。

3)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员工20人,用水量按40L/人·d,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8t/d,288t/a。排放系数按 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4t/d,230.4t/a。排入旱厕,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外排。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与少量的剪切料。项目劳动定员20 人, 每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计,则生活垃圾年产量为0.036t/a,设置临时垃圾储存箱,定期由市政部门定期清理;剪切废料也随之打包外售。
综上,固废经过妥善处理,对环境不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