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年8 月10日—2020年8月11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长春一汽四环中扬波纹管有限公司年产 12 万件汽车波纹管建设项目
|
绿园区自立街397号
|
长春一汽四环中扬波纹管有限公司
|
吉林省金润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长春一汽四环中扬波纹管有限公司年产 12 万件汽车波纹管建设项目位长春
市绿园区自立街 397 号,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项目占地面积为 6808m2。 项目年产 12 万件波纹管。本项目总投资为 50 万元, 环保投资为 7.8 万元, 占总投资的 15.6%, 项目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
(1) 废气
本项目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和处理, 其
处理效率达 90%, 处理后的废气满足环保要求。 此外, 针对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焊
接烟尘, 采取安装通风换气设施, 加强车间内换气等措施, 可满足 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要求, 通过上述措施, 废气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不低于 6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
经高于楼顶专用烟道排放, 可满足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中规
定最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标准要求。
(2)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水西
部污水处理厂处理, 达标后排入新凯河, 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 为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已采取的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
①车间内合理布局, 将设备全部安置在车间内, 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综合考
虑, 在车间设备布置时考虑地形、 声源方向性和车间噪声强弱等因素, 进行合理
布局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 已将设备安置在车间远离厂界的位置, 充分利用
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 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对不同噪声源分
别采取减振、 消声或隔声措施, 以保护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厂界声环境达标。
③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 有些设备噪声可能有所增加,
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 定期检查、 监测, 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
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
经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 再由墙壁隔音及距离衰减后, 厂区周界噪声均已满
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 1 类、 4 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 废边角料、 餐厨垃圾,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卖处理; 餐厨垃圾委托有处理能力
单位进行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 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