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老孟木制品经销处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22 15:23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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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6 22 日—2020623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编:130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春市老孟木制品经销处建设项目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西新镇民丰村三社
(原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民丰村三社)

长春市老孟木制品经销处

吉林省晋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西新镇民丰村三社(原长春市绿园区西新
镇民丰村三社),租赁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铆焊厂闲置厂区进行建设,占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
厂区东侧为长春一汽四环长拖农用车公司;南侧为西新大街,隔路为南通六建、嘉
鸿物流;西侧为仓储库,北侧为空地。场址中心坐标:东经:125.171759°北纬:
43.852491
°。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木板 100t、木方 100t、木质托盘 3 万个。项目总投资 40 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1) 控制项目废水排入自建防渗旱厕,由罐车清运,做农肥,不加重区域地表水纳污负荷

(2)控制项目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保护项目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3)控制项目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标准,周
围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 类区标准要求。

4)控制项目固体废物排放,合理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