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卓成金属材料购销部建设项目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22 11:03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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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5 22日—2020525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编:130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卓成金属材料购销部建设项目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西新大街2988

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卓成金属材料购销部

长春市畅易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西新大街2988号,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5.166168948°,北纬43.848499969°,本项目厂区东侧为庞峰五金建材有限公司;南侧为长春琳居商贸有限公司以及吉林济业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西侧为苏通老总部;北侧为长春红马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距离本项目厂区最近敏感点为位于项目东北侧450m处的邵家屯。项目总投资24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为14000㎡,建筑面积为2700㎡。

 

 

1)控制本项目的噪声源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保护评价区域内声环境质量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不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干扰。

2)控制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物按国家规定进行妥善处置,做好废物临时贮存及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工作,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3)保护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4)控制本项目废水达标排放;保护新凯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