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年5 月18 日—2020年5月19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春友升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一汽红旗底盘项目 |
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长虹大路 999 号(吉林省鸿翔实业有限 |
长春友升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吉林省澎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长虹大路 999 号(吉林省鸿翔实业有限公 |
1、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长春市西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