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长市监行处字[2019]754号 |
吉林省高尔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案 |
吉林省高尔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48427442K |
孙嘉泽 |
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食品的行为 |
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食品类)》第五条第(五)项的规定。 |
自动履行 15天 |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日期:2019.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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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市监行处字﹝2019﹞754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