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权责、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驻区机构:
按照省、市关于对权责、政务服务清单发布的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责、政务服务清单,推进权责、政务服务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权责、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附件1:汽开区街道权责事项清单.xlsx 附件2:汽开区社区级权责事项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