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04 15:20来源: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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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是管委会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建制。统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建设。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全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条例宣传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和相关行业常规统计,组织开展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三)负责全区规上工业、限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四上”企业联网直报及资料的催报、收集、整理、汇总、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资料。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规模以下工业及成本费用、服务业和限额以下贸易业等“四下”抽样调查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专业数据。
  (六)负责收集、整理并提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党工委、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做好统计服务。
  (七)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相关统计数据,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测制度。
  (八)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统计网络;管理和维护统计自动化系统及统计数据库;负责收集整理其他城市开发区相关统计数据;牵头组织完成其他统计调查任务。
  (九)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加强统计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统计业务培训。
  (十)负责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统计部门工作任务。
  (十二)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统计局设内设3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管理科、统计管理科、普查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王化武
  办公室电话:0431-81501717
  办公时间:
  冬季:8:30—11:3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夏季:8:30—11:30    13:30—17:30(节假日除外)
  传真号码:0431—81501717
  邮政编码:130011
  办公地址:东风大街7766号(汽车大厦7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