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收回、收购储备和土地开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依据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开发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
(三)负责对拟收购土地进行调查、评估、协商谈判、拟定收购补偿方案、签订合同;负责组织落实收购地块的土地补偿工作。
(四)负责对全区储备的土地进行管护及必要的前期整理,为供应土地提供必要保障;负责对产权清晰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库管理。负责对纳入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临时出租、综合利用。
(五)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储备方案申报工作。
(六)负责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申报等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按照土地储备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合理运用土地储备资金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储备土地信息的发布工作。
(八)负责核算拟出让土地成本、代管委会起草成本函。
(九)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土地收储中心内设4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管理科、土地运营科、土地收储科及土地整理科。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林林
办公室电话:0431-81501551
办公时间:冬季:8:3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夏季:8:30—12:00 13:30—17:30(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30011
邮箱:179392399@qq.com
办公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4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