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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11:16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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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JLSHXZB-20240716 
  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SHXZB-20240716
  2、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558085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元)

JLSHXZB-20240716-1

长春汽开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

一标段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主要进行第十二小学教学楼外墙保温、第十二小学塑胶操场维修、第四中学教学楼暖气改造、第九中学实验楼外墙保温。具体维修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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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SHXZB-20240716-2

长春汽开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

二标段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主要进行第一小学操场更换草坪更换塑胶跑道、第一小学教学楼厕所改造、二实验学校学生卫生间改造、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楼顶防水维修、实验小学室外篮球场改造、实验小学200米塑胶跑道维修、实验小学教学楼墙体保温。具体维修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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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能兼中,参加多个标段的供应商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应答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4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省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06日每天 08:30 至 16: 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咨询电话:19990594181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四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在现场递交纸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办理联系方式:19990594181
  (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1-3个工作日,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8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四联大街131号
  联系人:徐铭泽
  电话:0431-85775294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惠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8号楼
  联系人:王婷婷
  电话:19990594181
  
  监督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431-8150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