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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汽开区农村地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4-04-03 15:44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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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长春市汽开区农村地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38号-JLRF-2024-008
  2、项目名称:长春市汽开区农村地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3104000元
  4、最高限价:3200元/台
  5、采购需求:采购生物质炊事采暖炉具,达到节能环保要求,预采购生物质炊事采暖炉具970台(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服务的能力;
  (2)供应商所供应的设备每一个规格型号(不含暖气片等辅材)均具有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CNAS或CMA检验(测)报告,且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不允许结构性返煤,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结构照片或图纸,描述结构性不返煤方法和措施,承诺设备具有不返煤结构设计。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依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规定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4)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③供应商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4、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标室(从东门进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方式:王先芳、0431-8202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亚泰大街与繁荣路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系方式:0431-82226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绍双
  电    话:0431-82226199
  4.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431-8150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