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项目
汽开区储备土地及重点项目场地平整工作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汽开区储备土地及重点项目场地平整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088号绿地中央广场B10B幢74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0日13点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JTH-2022-06-005-01
项目名称:汽开区储备土地及重点项目场地平整工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控制单价):¥ 312.17元
最高投标限价(控制单价):¥ 312.17元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文件中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合同履 行期限 |
预算金额(控制单价)(元) |
最高限价(控制单价)(元) |
1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土地平整服务 |
以实际发生量计算为准 |
依据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吉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吉国土资耕发{2009}10号),具体服务要求:以委托任务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为执行标准;预计土地平整范围约120公顷,包括土地挖方、装土、摊平、回填等服务工作,服务周期一年。 |
服务周 期一年 |
312.17 |
312.17 |
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被授权人1人,须是具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8.外埠企业要求: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1、时间:2022年 06月 29日至 2022 年07月0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088号绿地中央广场B10B幢740室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时请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需的证明材料;
4、售价:2000.00元
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07月20日13时4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2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二套(电子版形式为U盘:PDF一份,可修改word一份)。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7766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431-8150155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吉泰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088号绿地中央广场B10B幢740室
联 系 人:皮女士
电 话:0431-80744341
监督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431-81501676